本報海口8月11日電 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翟小功 宋研 海南省海口市東山中學校長陳某,在主持學校全面工作之際,借宿舍樓教學樓改造、教材採購、校服製作等受賄22萬餘元。今天,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以受記憶體賄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0年。
  2004年7月,陳某調任海口市東山中學校長,主管東山中學的全面工作。其間,陳某利用職記憶體務之便,在學校校安工程的建設施工過程中給予相關承建方便利和幫助,在訂購教輔材料和學生校服過程中給予相關供應商配合和幫助,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227000元。
  (原標題:濫用職權中學校長受賄記憶體22萬獲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ikwcoxxxlzp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