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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郄建榮
    2012年環保部查處和重點督辦的93起環境案件至今仍有 近3成企業未全部或部分完成整改。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在該部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除了宣佈對鞍山鋼鐵集團公司化工總廠(以下簡稱化工總廠)等3起環境違法 案實施掛牌督辦外,還表示將整改不力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送監察部,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通過這93起案件整改情況的分析,環保部認為,一些地方制止環境違法問題存在等靠環保部情況。2015年1月1日,新修訂的環保法將實施。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環保法實施後,違法企業將面臨按日計罰和刑事處罰。他警告這些企業,指望僥幸過關沒戲。
    逾七成違法案件整改到位
    2013年底至2014年初,環保部組織6個區域督查中心,對2012年查處和重點督辦的93起環境案件開展了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環保部環監局局長鄒 守民向媒體通報說,後督察主要是檢查各案件執行處理處罰要求和整改落實的情況,同時,今年3月又組織相關的22個省級環保部門進一步核查和督辦。
    經反覆核查,鄒守民表示,93起案件中,有70起案件涉及的環境問題已處理處罰到位、執行到位並基本整改到位,占75.3%;19起案件仍在整改中,尚未完成,占20.4%;4起案件未開展有效的整改工作,占4.3%。
就70起整改到位的案件,鄒守民透露,通過整改,18起案件涉及的22家企業或生產線被取締關閉,21家企業已按要求停止生產或停止使用相關設備,4家 企業未批先建的生產線已按要求停止建設,27家企業所涉及的大氣、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建設項目違反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等問題基本整改到位。
    3家企業未有效整改被掛牌督辦
    在環保部公開的4起“未有效整改”的案件中,化工總廠案件居首。
    化工總廠三期技術改造工程(新5號、新6號焦爐)於2009年3月投入試生產至今,未經環保部門環保竣工驗收。對此,2012年11月,遼寧省環保廳責 令其三期技術改造工程(新5號、新6號焦爐)停止生產;2012年11月,遼寧省環保廳對其罰款30萬元。然而至今,據環保部介紹,化工總廠只繳納了30 元罰款。
    環保部表示,由於化工總廠未落實4米焦爐停產拆除、實現廢水的全部綜合利用等環評要求,至今未經環保驗收;也未按時淘汰的4座4米焦爐未建裝煤出焦收集除塵設施,大量污染物直接排放。目前,新5號、新6號焦爐仍處於生產狀態。
    鄒守民表示,環保部將對化工總廠環境違法問題實施掛牌督辦,並暫停審批鞍山鋼鐵集團除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以外的項目。
    今天同樣被掛牌督辦的還有哈爾濱亞麻紡織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和百色融達銅業有限責任公司環境違法案。
對這3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鄒守民說,環保部將責令企業依法履行地方環保部門處理處罰決定,對於逾期拒不執行的,由地方環保部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環保部將這些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抄送國資委等部門,並移送監察部,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據鄒守民介紹,包括江蘇徐州成日鋼鐵有限公司在內的19起案件罰款等處罰措施已經基本執行到位,但整改尚未完成。目前,環保部已向相關省級人民政府通報這19起尚未整改到位的案件有關情況,並要求其督促環境違法企業切實執行處理處罰決定。
    部分地方日常執法存在問題
    環保部查處和重點督辦這93起環境案件是在2012年,從時間跨度上講,至今已經兩年多,顯然,環保部給這些違法企業留下了足夠的整改時間。但是,仍有近3成的企業要麼只交罰款,不整改;要麼拒不整改。
    “通過後督察發現,部分地方在日常執法和環境監管中仍存在不少問題。”環保部環監局的這一說法,事實上也從另外一個角度對違法企業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做了腳註。
    環監局表示,一些地方對未執行到位案件未及時採取下一步措施。據透露,山東省棗莊勝達精密鑄造公司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對這起違法案件, 山東省台兒莊區環保局兩次責令其違法項目立即停止生產,但該企業未執行處罰決定一直生產。台兒莊區環保局也未再採取任何處罰措施,直到環保部實施後督察 後,當地才組織實施了斷電和關停工作。
  在環保部環監局副局長陳善榮看來,目前環境污染頻發的根本原因仍是地方政府和企業不重視環境保護。他表示,此前,中石油、中石化、大唐、鞍鋼等大型國企都存在環境問題並受到環保部通報批評。
2015年1月1日,新環保法將實施,在陳善榮看來,新環保法實施後,對於環境違法行為不僅要實施“按日計罰”,而且對拒不執行處理處罰決定的違法企業相關負責人還將被移送公安機關拘留。他說,不管是央企還是其他企業,如果對違法行為仍抱有僥幸心理,恐怕難以過關。
(編輯: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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